Contraception避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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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行為過程中無任何保護措施(例如保險套破損、女性遭受性侵害)時使用,緊急避孕主要阻止排卵或預防受精卵著床,然而緊急避孕並非常規性避孕法,使用次數不可太頻繁,在性行為後12小時內服用,愈早使用效果愈佳。
內容截取自愉婷錠1.5毫克之仿單
品名
愉婷錠 0.75毫克
愉婷錠 1.5毫克
圖片
成分
每錠含Levonorgestrel 0.75 mg
每錠含Levonorgestrel 1.5 mg
包裝
二錠裝
一錠裝
服用方式
第一錠需在無避孕措施的性行為後儘速服用,最好在12小時內,最久不超過72小時;第二錠應在服用第一錠後12小時左右服用。
【適應症】無事前避孕措施之緊急避孕措施
說明:無避孕措施之性交後72小時內的緊急避孕。或是避孕方法失敗時使用。
如:
a.保險套破損或忘記使用保險套。
b.忘記服用口服避孕藥的時間與最後一次服用的間隔超過最長可接受延遲時間。
c.陰道隔膜或避孕用子宮頸帽太早被移除或移位。
d.性交中斷法失敗。
e.使用週期禁慾法(基礎體溫法),在可能受孕期間內性交。
f.子宮內避孕器遺失或除去。
g.被強暴。
對主成份Levonorgestrel或任一賦形劑過敏。
須考慮的合併作用:與肝臟酵素誘導藥物合併使用時,會提高Levonorgestrel的代謝,如:抗痙攣藥(Phenobarbital、Phenytoin、Primidone、Carbamazepine); Rifabutin; rifampicine; Grisofulvin; Ritonavir; Hypericum Perforatum (ST.John)與這一類藥物合併使用,Levonorgestrel的效果可能因此降低。
懷孕:本品不建議已懷孕的婦女使用,也無法終止懷孕。萬一避孕失敗,必須注意胎兒的發展是否正常。
授乳:Levonorgestrel會分泌至乳汁中,因此建議在每次服用Levonorgestrel前先行授乳,及避免服用後馬上授乳。
並沒有關於影響開車與對操作機器能力的報告。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本治療法一次服用一片錠劑。此法在無避孕措施的性交後,愈早使用效果愈好。最好在12小時內服用,最久不可超過72小時(3天)。 Levonorgestrel可在月經週期中的任何時候服用。在使用本緊急性避孕藥後,建議在下次月經來臨前使用局部避孕法避孕(如:保險套、殺精劑、子宮頸帽),使用Levonorgestrel後可以繼續使用常規性的荷爾蒙避孕法。
內容截取自愉婷錠1.5毫克之仿單 依文獻記載
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噁心(14%至25%的病患)、下腹疼痛,疲倦、頭痛及頭暈(8%至20%的病患),少於8%的病患有嘔吐的情況:這些症狀通常在服藥後48小時內會消失。乳房觸痛、點狀出血及不規則出血在3%至17%的病患身上出現。可能會維持到下一次月經來。以下圖表為兩個臨床試驗報告之不良反應發生率。
試驗1*
(n=544位婦女)
試驗2*
(n=1359位婦女)
*試驗1 Contraception, 2002, 66
*試驗2 Lancet, 2002, 360
**大部分是腹瀉、不規則出血及點狀出血
儲存於室溫25℃以下。請置於小孩接觸不到之處。